2005年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》,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即决定从2006年起,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“文化遗产日”。后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7起改为“文化和自然遗产日”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落实中央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突出非遗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作用,广泛开展人民喜闻乐见、参与体验性强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,推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,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,6月9日,神木文化馆走进广场、街道、学校、社区等地发放《神木市非遗名录》800余份。还特别推出了非遗知识普及走进书城活动。
老师为孩子们讲解神木传统文化
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在社会中的传统文化,是广大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蕴含着人民群众特有的精神价值、情感理想、思维方式、审美意识,包含了我市传统文化发展变迁的历史记忆和生命基因,是维护我市文化身份和文化特色的基本依据。所以,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就是保护我们独特的文化基因、文化传统和文化记忆。